史記卷三十七·衛康叔世家第七

史記卷三十七

衞康叔世家第七

  衞康叔名封,周武王同母少弟也。其次尚有冄季,冄季最少。

 《索隱》:康,畿內國名。宋忠曰:「康叔從康徙封衞,衞卽殷墟定昌之地。畿內之康,不知所在。」

  武王已克殷紂,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,比諸侯,以奉其先祀勿絕。為武庚未集,恐其有賊心,武王乃令其弟管叔、蔡叔傅相武庚祿父,以和其民。武王旣崩,成王少。周公旦代成王治,當國。管叔、蔡叔疑周公,乃與武庚祿父作亂,欲攻成周。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,殺武庚祿父、管叔,放蔡叔,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衞君,居河、淇閒故商墟。

 《索隱》:集猶和也。

 《索隱》:成周,洛陽。其時周公相成王,營洛邑,猶居西周鎬京。管、蔡欲搆難,先攻成周,於是周公東居洛邑,伐管、蔡。

 《索隱》:宋忠曰:「今定昌也。」

 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,乃申告康叔曰:「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,問其先殷所以興,所以亡,而務愛民。」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,酒之失,婦人是用,故紂之亂自此始。為《梓材》,示君子可法則。故謂之《康誥》、《酒誥》、《梓材》以命之。康叔之國,旣以此命,能和集其民,民大說。

 《正義》:若梓人為材,君子觀為法則也。梓,匠人也。

  成王長,用事,舉康叔為周司寇,賜衞寶祭器,以章有德。

 《集解》:《左傳》曰:「分康叔以大路、大旂、少帛、綪茷、旃旌、大呂。」賈逵曰:「大路,全路也。少帛,雜帛也。綪茷,大赤也。通帛為旃,析羽為旌。大呂,鍾名。」鄭衆曰:「綪茷,旆名也。」


  康叔卒,子康伯代立。康伯卒,子考伯立。考伯卒,子嗣伯立。嗣伯卒,子𢈻伯立。𢈻伯卒,子靖伯立。靖伯卒,子貞伯立。貞伯卒,子頃侯立。

 《索隱》:《系本》康伯名髡。宋忠曰:「卽王孫牟也,事周康王為大夫。」按:《左傳》所稱王孫牟父是也。牟髡聲相近,故不同耳。譙周《古史考》無康伯,而云子牟伯立,蓋以不宜父子俱謚康,故因其名云牟伯也。

 《集解》:《史記》音隱曰:「音捷。」

 《索隱》:《系本》作「摯伯」。

 《索隱》:《系本》作「箕伯」。

  頃侯厚賂周夷王,夷王命衞為侯。頃侯立十二年卒,子釐侯立。

 《索隱》:按:《康誥》稱命爾侯于東土,又云「孟侯,朕其弟,小子封」,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。比子康伯卽稱伯者,謂方伯之伯耳,非至子卽降爵為伯也。故孔安國曰「孟,長也。五侯之長,謂方伯」。方伯,州牧也,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。至頃侯德衰,不監諸侯,乃從本爵而稱侯,非是至子卽削爵,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。

  釐侯十三年,周厲王出奔于彘,共和行政焉。二十八年,周宣王立。


 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餘立為君。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,多予之賂;和以其賂賂士,以襲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羨自殺。衞人因葬之釐侯旁,謚曰共伯,而立和為衞侯,是為武公

 《索隱》:音延。延,墓道。又音以戰反。恭伯名餘也。

 《索隱》:和殺恭伯代立,此說蓋非也。按:季札美康叔、武公之德。又《國語》稱武公年九十五矣,猶箴誡於國,恭恪于朝,倚几有誦,至于沒身,謂之叡聖。又詩著衞世子恭伯蚤卒,不云被殺。若武公殺兄而立,豈可以為訓而形之于國史乎?蓋太史公採雜說而為此記耳。

  武公卽位,修康叔之政,百姓和集。四十二年,犬戎殺周幽王,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,甚有功,周平王命武公為公。五十五年,卒,子莊公揚立。

  莊公五年,取齊女為夫人,好而無子。又取陳女為夫人,生子,蚤死。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,而生子完。完母死,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,立為太子。莊公有寵妾,生子州吁。十八年,州吁長,好兵,莊公使將。石碏諫莊公曰:「庶子好兵,使將,亂自此起。」不聽。二十三年,莊公卒,太子完立,是為桓公。

 《索隱》:女弟,戴媯也。子桓公完為州吁所殺,戴媯歸陳,詩燕燕于飛之篇是。

 《索隱》:子之,謂養之為子也。齊女卽莊姜也。詩碩人篇美之是也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石碏,衞上卿。」

  桓公二年,弟州吁驕奢,桓公絀之,州吁出奔。十三年,鄭伯弟段攻其兄,不勝,亡,而州吁求與之友。十六年,州吁收聚衞亡人以襲殺桓公,州吁自立為衞君。為鄭伯弟段欲伐鄭,請宋、陳、蔡與俱,三國皆許州吁。州吁新立,好兵,弒桓公,衞人皆不愛。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,詳為善州吁。至鄭郊,石碏與陳侯共謀,使右宰醜進食,因殺州吁于濮,而迎桓公弟晉於郉而立之,是為宣公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右宰醜,衞大夫。濮,陳地。」 《索隱》:賈逵曰:「濮,陳地。」按:濮水首受河,又受汴,汴亦受河。東北至離狐分為二,俱東北至鉅野入濟。則濮在曹衞之閒,賈言陳地,非也。若據《地理志》陳留封丘縣濮水受泲,當言陳留水也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郉,周公之胤,姬姓國。」

  宣公七年,魯弒其君隱公。九年,宋督弒其君殤公,及孔父。十年,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。

  十八年,初,宣公愛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,未入室,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,說而自取之,更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齊女,生子壽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,心惡太子,欲廢之。及聞其惡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,與太子白旄,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壽,太子異母弟也,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,乃謂太子曰:「界盜見太子白旄,卽殺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」太子曰:「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」遂行。壽見太子不止,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。界盜見其驗,卽殺之。壽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謂盜曰:「所當殺乃我也。」盜幷殺太子伋,以報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為惠公。

 《集解》:杜預曰:「左右媵之子,因以為號。」

 《正義》:《左傳》云衞宣公使太子伋之齊,「使盜待諸莘,將殺之」。杜預云「莘,衞地」。

 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,惠公四年,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,乃作亂,攻惠公,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,惠公奔齊。

  衞君黔牟立八年,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衞,納衞惠公,誅左右公子。衞君黔牟奔于周,惠公復立。惠公立三年出亡,亡八年復入,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。

  二十五年,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,與燕伐周。周惠王奔溫,衞、燕立惠王弟穨為王。二十九年,鄭復納惠王。三十一年,惠公卒,子懿公赤立。

  懿公卽位,好鶴,淫樂奢侈。九年,翟伐衞,衞懿公欲發兵,兵或畔。大臣言曰:「君好鸖,鸖可令擊翟。」翟於是遂入,殺懿公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故鶴城在滑州匡城縣西南十五里。《左傳》云『衞懿公好鶴,\〔鶴〕有乘軒者。狄伐衞,公欲戰,國人受甲者皆曰「使鶴,鶴實有祿位,余焉能戰」!』俗傳懿公養鶴於此城,因名也。」

  懿公之立也,百姓大臣皆不服。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,常欲敗之,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,是為戴公。

  戴公申元年卒。齊桓公以衞數亂,乃率諸侯伐翟,為衞築楚丘,立戴公弟燬為衞君,是為文公。文公以亂故奔齊,齊人入之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城武縣有楚丘亭。」

 《集解》:《賈誼書》曰::「衞侯朝於周,周行人問其名,答曰衞侯辟疆,周行人還之,曰啓疆辟疆,天子之號,諸侯弗得用。衞侯更其名曰燬,然後受之。」 《正義》:燬音毀。

  初,翟殺懿公也,衞人憐之,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,伋子又死,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。太子伋同母弟二人:其一曰黔牟,黔牟嘗代惠公為君,八年復去;其二曰昭伯。昭伯、黔牟皆已前死,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。戴公卒,復立其弟燬為文公。


  文公初立,輕賦平罪,身自勞,與百姓同苦,以收衞民。

 《索隱》:輕賦稅,平斷刑也。平,或作「卒」。卒謂士卒也。罪字連下讀,蓋亦一家之義耳

  十六年,晉公子重耳過,無禮。十七年,齊桓公卒。二十五年,文公卒,子成公鄭立。

  成公三年,晉欲假道於衞救宋,成公不許。晉更從南河度,救宋。徵師於衞,衞大夫欲許,成公不肯。大夫元咺攻成公,成公出奔。晉文公重耳伐衞,分其地予宋,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。衞成公遂出奔陳。二歲,如周求入,與晉文公會。晉使人鴆衞成公,成公私於周主鴆,令薄,得不死。已而周為請晉文公,卒入之衞,而誅元咺,衞君瑕出犇。七年,晉文公卒。十二年,成公朝晉襄公。十四年,秦穆公卒。二十六年,齊邴歜弒其君懿公。三十五年,成公卒,子穆公遫立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南河,濟南之東南流河也。」杜預曰:「從汲郡南度,出衞南。」

 《索隱》:奔楚。 《正義》:咺,況遠反。

 《索隱》:按:《左傳》「衞侯聞楚師敗,懼,出奔楚,遂適陳」是。

 《索隱》:按:私謂賂之也。

 《索隱》:是元咺所立者,成公入而殺之,故僖三十年經云「衞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」。此言「奔」,非也。

 《索隱》:邴歜與左氏同,而齊系家作「邴戎」者,蓋邴歜掌御戎車,故號邴戎。邴音丙。歜亦作「蒓」。

 《集解》:《世本》曰:「成公徙濮陽。」宋忠曰:「濮陽,帝丘,地名。」

 《正義》:遫音速。

  穆公二年,楚莊王伐陳,殺夏徵舒。三年,楚莊王圍鄭,鄭降,復釋之。十一年,孫良夫救魯伐齊,復得侵地。穆公卒,子定公臧立。定公十二年卒,子獻公衎立。


  獻公十三年,公令師曹敎宮妾鼓琴,妾不善,曹笞之。妾以幸惡曹於公,公亦笞曹三百。十八年,獻公戒孫《文子》、甯惠子食,皆往。日旰不召,而去射鴻於囿。二子從之,公不釋射服與之言。二子怒,如宿。孫《文子》子數侍公飲,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。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,乃歌之,欲以怒孫《文子》,報衞獻公。《文子》語蘧伯玉,伯玉曰:「臣不知也。」遂攻出獻公。獻公奔齊,齊置衞獻公於聚邑。孫《文子》、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為衞君,是為殤公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師曹,樂人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孫《文子》,林父也。甯惠子,甯殖也。敕戒二子,欲共晏食,皆服朝衣待命。旰,晏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從公於囿。」

 《集解》:《左傳》曰:「不釋皮冠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孫《文子》邑也。」 《索隱》:《左傳》作「戚」,此亦音戚也。

 《集解》:《左傳》曰《文子》子卽孫蒯也。

 《集解》:杜預曰:「巧言,詩《小雅》也。其卒章曰:『彼何人斯?居河之麋。無拳無勇,職為亂階。』公欲以譬《文子》居河上而為亂。」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伯玉,衞大夫。」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班氏云獻公弟焱。」 《索隱》:《左傳》作「剽」,古今人表作「焱」,蓋音相亂,字易改耳。音方遙反,又匹妙反。

  殤公秋立,封孫《文子》林父於宿。十二年,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,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。林父犇晉,復求入故衞獻公。獻公在齊,齊景公聞之,與衞獻公如晉求入。晉為伐衞,誘與盟。衞殤公會晉平公,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衞獻公。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。

  獻公後元年,誅甯喜。

  三年,吳延陵季子使過衞,見蘧伯玉、史鰌,曰:「衞多君子,其國無故。」過宿,孫林父為擊磬,曰:「不樂,音大悲,使衞亂乃此矣。」是年,獻公卒,子襄公惡立。


  襄公六年,楚靈王會諸侯,襄公稱病不往。

  九年,襄公卒。初,襄公有賤妾,幸之,有身,夢有人謂曰:「我康叔也,令若子必有衞,名而子曰『元』。」妾怪之,問孔成子。成子曰:「康叔者,衞祖也。」及生子,男也,以告襄公。襄公曰:「天所置也。」名之曰元。襄公夫人無子,於是乃立元為嗣,是為靈公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衞卿孔烝鉏。」

  靈公五年,朝晉昭公。六年,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,為平王。十一年,火。

  三十八年,孔子來,祿之如魯。後有隙,孔子去。後復來。


  三十九年,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,欲殺南子。蒯聵與其徒戲陽遫謀,朝,使殺夫人。戲陽後悔,不果。蒯聵數目之,夫人覺之,懼,呼曰:「太子欲殺我!」靈公怒,太子蒯聵犇宋,已而之晉趙氏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南子,宋女。」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戲陽遫,太子家臣。」 《正義》:戲音羲。

 《正義》:呼,火故反。

  四十二年春,靈公游于郊,令子郢僕。郢,靈公少子也,字子南。靈公怨太子出奔,謂郢曰:「我將立若為後。」郢對曰:「郢不足以辱社稷,君更圖之。」夏,靈公卒,夫人命子郢為太子,曰:「此靈公命也。」郢曰:「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,不敢當。」於是衞乃以輒為君,是為出公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僕,御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郢自謂己無德,不足立,以污辱社稷。」

  六月乙酉,趙簡子欲入蒯聵,乃令陽虎詐命衞十餘人衰絰歸,簡子送蒯聵。衞人聞之,發兵擊蒯聵。蒯聵不得入,入宿而保,衞人亦罷兵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衰絰,為若從衞來迎太子也。」

  出公輒四年,齊田乞弒其君孺子。八年,齊鮑子弒其君悼公。

  孔子自陳入衞。九年,孔《文子》問兵於仲尼,仲尼不對。其後魯迎仲尼,仲尼反魯。

  十二年,初,孔圉《文子》取太子蒯聵之姊,生悝。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,孔《文子》卒,良夫通於悝母。太子在宿,悝母使良夫於太子。太子與良夫言曰:「苟能入我國,報子以乘軒,免子三死,毋所與。」與之盟,許以悝母為妻。閏月,良夫與太子入,舍孔氏之外圃。昏,二人蒙衣而乘,宦者羅御,如孔氏。孔氏之老欒甯問之,稱姻妾以告。遂入,適伯姬氏。旣食,悝母杖戈而先,太子與五人介,輿猳從之。伯姬劫悝於廁,彊盟之,遂劫以登臺。欒甯將飲酒,炙未熟,聞亂,使告仲由。一〇召護駕乘車,一一行爵食炙,一二奉出公輒犇魯。一三

 《集解》:杜預曰:「軒,大夫車也。三死,死罪三。」 《正義》:杜預云:三罪,紫衣、袒裘、帶劍也。紫衣,君服也。熱,故偏袒,不敬也。衞侯求令名者與之食焉,太子請使良夫,良夫紫衣狐裘,不釋劍而食,太子使牽退,數之罪而殺之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圃,園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二人謂良夫、太子。蒙衣,為婦人之服,以巾蒙其頭而共乘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家臣稱老。問其姓名。」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婚姻家妾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入孔氏家,適伯姬所居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先至孔悝所。」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介,被甲也。輿猳豚,欲以盟故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於衞臺上召衞羣臣。」

 一〇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季路為孔氏邑宰,故告之。」

 一一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召護,衞大夫。駕乘車,不駕兵車也,言無距父之意。」

 一二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欒甯使召季路,乃行爵食炙。」

 一三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召護奉衞侯。」

  仲由將入,遇子羔將出,曰:「門已閉矣。」子路曰:「吾姑至矣。」子羔曰:「不及,莫踐其難。」子路曰:「食焉不辟其難。」子羔遂出。子路入,及門,公孫敢闔門,曰:「毋入為也!」子路曰:「是公孫也?求利而逃其難。由不然,利其祿,必救其患。」有使者出,子路乃得入。曰:「太子焉用孔悝?雖殺之,必或繼之。」且曰:「太子無勇。若燔臺,必舍孔叔。」太子聞之,懼,下石乞、盂黶敵子路,以戈擊之,割纓。子路曰:「君子死,冠不免。」結纓而死。孔子聞衞亂,曰:「嗟乎!柴也其來乎?由也其死矣。」孔悝竟立太子蒯聵,是為莊公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子羔,衞大夫。高柴,孔子弟子也。將出,奔。」

 《集解》:杜預曰:「且欲至門。」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言家臣憂不及國,不得踐履其難。」鄭衆曰:「是時輒已出,不及事,不當踐其難。子羔言不及,以為季路欲死國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言食悝之祿,欲救悝之難,此明其不死國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公孫敢,衞大夫。言輒已出,無為復入。」

 《集解》:王肅曰:「必有繼續其後攻太子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二子,蒯聵之臣。敵,當也。」 《正義》:燔音煩。舍音捨。黶音乙減反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不使冠在地。」

 《正義》:纓,冠緌也。

  莊公蒯聵者,出公父也,居外,怨大夫莫迎立。元年卽位,欲盡誅大臣,曰:「寡人居外久矣,子亦嘗聞之乎?」羣臣欲作亂,乃止。

  二年,魯孔丘卒。

  三年,莊公上城,見戎州。曰:「戎虜何為是?」戎州病之。十月,戎州告趙簡子,簡子圍衞。十一月,莊公出奔,衞人立公子斑師為衞君。齊伐衞,虜斑師,更立公子起為衞君。

 《集解》:賈逵曰:「戎州,戎人之邑。」 《索隱》:《左傳》曰「戎州人攻之」是也。隱二年「公會戎于潛」,杜預云「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」。濟陽與衞相近,故莊公登臺望見戎州。又七年云「戎伐凡伯于楚丘」,是戎近衞。

 《索隱》:按:《左傳》,莊公本由晉趙氏納之,立而背晉,晉伐衞,衞人出莊公,立公子般師。晉師退,莊公復入,般師出奔。初,公登城見戎州己氏之妻髮美,髡之以為夫人髢。又欲翦戎州,兼逐石圃,故石圃攻莊公。莊公懼,踰北牆折股,入己氏,己氏殺之。今系家不言莊公復入及死己氏,直云出奔,亦其疏也。又《左傳》云衞復立般師,齊伐衞,立公子起,執般師。明年,衞石圃逐其君起,起奔齊,出公輒復歸。是左氏詳而系家略也。

 《集解》:《左傳》曰:「斑師,襄公之孫。」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起,靈公子。」

  衞君起元年,衞石曼尃逐其君起,起奔齊。衞出公輒自齊復歸立。初,出公立十二年亡,亡在外四年復入。出公後元年,賞從亡者。立二十一年卒,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,是為悼公。

 《索隱》:《左傳》作「石圃」,此作「𠸐」,音圃,又音徒和反。𠸐,或作「尃」。諸本或無「曼」字。

 《索隱》:按:出公初立十二年,亡在外四年,復入九年卒,是立二十一年。自卽位至卒,凡經二十五年而卒于越。


  悼公五年卒,子敬公弗立。敬公十九年卒,子昭公糾立。是時三晉彊,衞如小侯,屬之。

 《索隱》:按:《紀年》云「四年卒于越」。《系本》名虔。

 《集解》:《世本》云敬公費也。 《索隱》:《系本》「弗」作「費」。

 《索隱》:《系本》云敬公生橈公舟,非也。

 《正義》:屬趙也。

  昭公六年,公子亹弒之代立,是為懷公。懷公十一年,公子穨弒懷公而代立,是為愼公。愼公父,公子適;適父,敬公也。愼公四十二年卒,子聲公訓立。聲公十一年卒,子成侯𦮗立。

 《正義》:音尾。

 《索隱》:音的。按:《系本》「適」作「虔」。虔,悼公也。

 《索隱》:訓亦作「馴」,同休運反。《系本》作「聖公馳」。

 《索隱》:音速。《系本》作「不逝」。按:上穆公已名遫,不可成侯更名,則《系本》是。

  成侯十一年,公孫鞅入秦。十六年,衞更貶號曰侯。

 《索隱》:按:《秦本紀》云孝公元年鞅入秦,又按年表,成侯與秦孝公同年,然則「十一年」當為「元年」,字誤耳。

  二十九年,成侯卒,子平侯立。平侯八年卒,子嗣君立。

 《索隱》:按:樂資據《紀年》,以嗣君卽孝襄侯也。

  嗣君五年,更貶號曰君,獨有濮陽。

  四十二年卒,子懷君立。懷君三十一年,朝魏,魏囚殺懷君。魏更立嗣君弟,是為元君。元君為魏婿,故魏立之。元君十四年,秦拔魏東地,秦初置東郡,更徙衞野王縣,而幷濮陽為東郡。二十五年,元君卒,子君角立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班氏云元君者,懷君之弟。」

 《索隱》:魏都大梁,濮陽、黎陽並是魏之東地,故立郡名東郡也。

 《索隱》:按年表,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,十三年衞徙野王,與此不同也。

 《集解》: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,十二年徙野王,二十三年卒。

  君角九年,秦幷天下,立為始皇帝。二十一年,二世廢君角為庶人,衞絕祀。


  太史公曰:余讀世家言,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,弟壽爭死以相讓,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,俱惡傷父之志。然卒死亡,何其悲也!或父子相殺,兄弟相滅,亦獨何哉?

 【《索隱》述贊】:司寇受封,《梓材》有作。成錫厥器,夷加其爵。暨武能脩,從文始約。詩美歸燕,傳矜石碏。皮冠射鴻,乘軒使鸖。宣縱淫嬖,釁生伋、朔。蒯聵得罪,出公行惡。衞祚日衰,失於君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