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二十九·河渠書第七

史記卷二十九

河渠書第七

  《夏書》曰::禹抑洪水十三年,過家不入門。陸行載車,水行載舟,泥行蹈毳,山行卽橋。以別九州,隨山浚川,任土作貢。通九道,陂九澤,度九山。然河菑衍溢,害中國也尤甚。唯是為務。故道河自積石歷龍門,南到華陰,東下砥柱,及孟津、雒汭,至于大邳。於是禹以為河所從來者高,水湍悍,一〇難以行平地,數為敗,乃冢二渠以引其河。一一北載之高地,過降水,一二至于大陸,一三播為九河,一四同為逆河,入于勃海一五九川旣疏,九澤旣灑,諸夏艾安,功施于三代。

 《索隱》:抑音憶。抑者,遏也。洪水滔天,故禹遏之,不令害人也。《漢書·溝洫志》作「堙」。堙,抑,皆塞也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橋,近遙反。一作『㻐』。㻐,直轅車也,音己足反。《尸子》曰『山行乘樏』。音力追反。又曰『行塗以楯,行險以樶,行沙以軌』。又曰『乘風車』。音去喬反。」 《索隱》:毳字亦作「橇」,同音昌芮反。注以樶,子芮反,又子絕反,與蕝音同。

 《正義》:顏師古云:「通九州之道,及障遏其澤也。」

 《正義》:度,田洛反。《釋名》云「山者,產也」。治水以志九州山澤所生物產,言於地所宜,商而度之,以制貢賦也。

 《正義》:在同州韓城縣北五十里,為鑿廣八十步。

 《正義》:華陰縣也。魏之陰晉,秦惠文王更名寧秦,漢高帝改曰華陰也。

 《正義》:厎柱山俗名三門山,在硤石縣東北五十里,在河之中也。

 《正義》:在洛州河陽縣南門外也。

 《正義》:孔安國云:「山再成曰邳。」按:在衞州黎陽縣南七里是也。

 一〇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湍,疾;悍,強也。」

 一一《集解》:《漢書音義》曰:「冢,分也。二渠,其一出貝丘西南二折者也,其一則漯川。」 《索隱》:冢,《漢書》作「釃」,《史記》舊本亦作「灑」,字從水。按:韋昭云「疏決為釃」,字音疏跬反。冢,卽分其流泄其怒是也。又按:二渠,其一卽漯川,其二王莽時遂空也。

 一二《正義》:降水源出潞州屯留縣西南方山東北。

 一三《正義》:大陸澤在郉州及趙州界,一名廣河澤,一名鉅鹿澤也。

 一四《正義》:言過降水及大陸水之口,至冀州分為九河。

 一五《集解》:瓚曰:「《禹貢》云『夾石碣石入于海』,然則河口之入海乃在碣石也。武帝元光二年,河徙東郡,更注勃海。禹之時不注勃海也。」

  自是之後,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衞,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。于楚,西方則通渠漢水、雲夢之野,東方則通(鴻)溝江淮之閒。於吳,則通渠三江、五湖。於齊,則通菑濟之閒。於蜀,蜀守冰鑿離碓,辟沫水之害,穿二江成都之中。此渠皆可行舟,有餘則用溉覧,百姓饗其利。至于所過,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疇之渠,以萬億計,然莫足數也。

 《索隱》:楚漢中分之界,文穎云卽今官渡水也。蓋為二渠:一南經陽武,為官渡水;一東經大梁城,卽鴻溝,今之汴河是也。

 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五湖,湖名耳,實一湖,今太湖是也,在吳西南。」 《索隱》:三江,按《地理志》北江從會稽毗陵縣北東入海,中江從丹陽蕪湖縣東北至會稽陽羨縣東入海,南江從會稽吳縣南東入海,故《禹貢》有北江、中江也。五湖者,郭璞《江賦》云具區、洮滆,彭蠡、靑草、洞庭是也。又云太湖周五百里,故曰五湖。

 《集解》:《漢書》曰:「冰姓李。」

 《集解》:晉灼曰:「古『堆』字也。」

 《索隱》:辟音避。沫音末。按:《說文》云「沫水出蜀西南徼外,與靑衣合,東南入江」也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大江一名汶江,一名管橋水,一名淸江,亦名水江,西南自溫江縣界流來。」又云:「郫江一名成都江,一名市橋江,亦名中日江,亦曰內江,西北自新繁縣界流來。二江並在益州成都縣界。任豫《益州記》云『二江者,郫江、流江也』。《風俗通》云『秦昭王使李冰為蜀守,開成都縣兩江,溉田萬頃。神須取女二人以為婦,冰自以女與神為婚,徑至祠勸神酒,酒杯澹澹,因厲聲責之,因忽不見。良久,有兩蒼牛鬭於江岸,有閒,輒還,流汗謂官屬曰:「吾鬭疲極,不當相助耶?南向腰中正白者,我綬也。」主簿刺殺北面者,江神遂死』。《華陽國志》云『蜀時濯錦流江中,則鮮明也』。」

  西門豹引漳水溉鄴,以富魏之河內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漳水一名濁漳水,源出潞州長子縣西力黃山。《地理志》云濁漳水在長子鹿谷山,東至鄴,入淸漳。」按:力黃、鹿谷二山,北鹿也。鄴,相州之縣也。

  而韓聞秦之好興事,欲罷之,毋令東伐,乃使水工鄭國閒說秦,令鑿涇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,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,欲以溉田。中作而覺,秦欲殺鄭國。鄭國曰:「始臣為閒,然渠成亦秦之利也。」秦以為然,卒使就渠。渠就,用注塡閼之水,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,收皆畝一鐘。於是關中為沃野,無凶年,秦以富彊,卒幷諸侯,因命曰鄭國渠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欲罷勞之,息秦伐韓之計。」

 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鄭國能治水,故曰水工。」

 《索隱》:小顏云「中音仲,卽今九嵕山之東仲山是也。邸,至也」。瓠口卽谷口,乃《郊祀志》所謂「寒門谷口」是也。與池陽相近,故曰「田於何所,池陽谷口」也。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中山一名仲山,在雍州雲陽縣西十五里。又云焦穫藪,亦名瓠,在涇陽北城外也。」邸,至也。至渠首起雲陽縣西南二十五里,今枯也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出馮翊懷德縣。」

 《索隱》:溝洫志鄭國云「臣為韓延數歲之命,為秦建萬代之功」是也。

 《索隱》:溉音古代反。澤,一作「舄」,音昔,又並音尺。本或作「斥」,則如字讀之。


  漢興三十九年,孝文時河決酸棗,東潰金隄,於是東郡大興卒塞之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金隄一名千里隄,在白馬縣東五里。」

  其後四十有餘年,今天子元光之中,而河決於瓠子,東南注鉅野,通於淮、泗。於是天子使汲黯、鄭當時興人徒塞之,輒復壞。是時武安侯田蚡為丞相,其奉邑食鄃。鄃居河北,河決而南則鄃無水菑,邑收多。蚡言於上曰:「江河之決皆天事,未易以人力為彊塞,塞之未必應天。」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為然。於是天子久之不事復塞也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鄲州鉅野縣東北大澤是。」

 《索隱》:音輸。韋昭云「淸河縣也」。 《正義》:貝州縣也。

  是時鄭當時為大農,言曰:「異時關東漕粟從渭中上,度六月而罷,而漕水道九百餘里,時有難處。引渭穿渠起長安,並南山下,至河三百餘里,徑,易漕,度可令三月罷;而渠下民田萬餘頃,又可得以溉田:此損漕省卒,而益肥關中之地,得穀。」天子以為然,令齊人水工徐伯表,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,三歲而通。通,以漕,大便利。其後漕稍多,而渠下之民頗得以溉田矣。

 《索隱》:舊說,徐伯表水工姓名也。小顏以為表者,巡行穿渠之處而表記之,若今竪標,表不是名也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云『悉衆』。」

  其後河東守番係言:「漕從山東西,歲百餘萬石,更砥柱之限,敗亡甚多,而亦煩費。穿渠引汾溉皮氏、汾陰下,引河溉汾陰、蒲阪下,度可得五千頃。五千頃故盡河壖弃地,民茭牧其中耳,今溉田之,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上。穀從渭上,與關中無異,而砥柱之東可無復漕。」天子以為然,發卒數萬人作渠田。數歲,河移徙,渠不利,則田者不能償種。久之,河東渠田廢,予越人,令少府以為稍入。

 《索隱》:上音婆,又音潘。按:詩《小雅》云「番維司徒」,番,氏也。下音系也。

 《索隱》:按:謂從山東運漕而西入關也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汾水源出嵐州靜樂縣北百三十里管涔山北,東南流,入幷州,卽西南流,入至絳州、蒲州入河也。」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百三十步。自秦、漢、魏、晉,皮氏縣皆治此。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,在蒲汾陰縣北九里,漢汾陰縣是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壖音而緣反。謂緣河邊地也。」 《索隱》:又音人兗反。

 《索隱》:茭,乾草也。謂人收茭及牧畜於中也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時越人有徙者,以田與之,其租稅入少府。」 《索隱》:其田旣薄,越人徙居者習水利,故與之,而稍少其稅,入之于少府。

  其後人有上書欲通褒斜道及漕事,下御史大夫張湯。湯問其事,因言:「抵蜀從故道,故道多阪,回遠。今穿褒斜道,少阪,近四百里;而褒水通沔,斜水通渭,皆可以行船漕。漕從南陽上沔入褒,褒之絕水至斜,閒百餘里,以車轉,從斜下下渭。如此,漢中之穀可致,山東從沔無限,便於砥柱之漕。且褒斜材木竹箭之饒,擬於巴蜀。」天子以為然,拜湯子卬為漢中守,發數萬人作褒斜道五百餘里。道果便近,而水湍石,不可漕。

 《集解》:韋昭曰:「褒中縣也。斜,谷名,音邪。」瓚曰:「褒,斜,二水名。」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褒谷在梁州褒城縣北五十里。斜水源出褒城縣西北九十八里衙嶺山,與褒水同源而派流,《漢書》溝洫志云『褒水通沔,斜水通渭,皆以行船』是也。」按:褒城卽褒中縣也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鳳州兩當縣,本漢故道縣也,在州西五十里。」

 《正義》:南陽縣卽今鄧州也。

 《正義》:無限,言多也。山東,謂河南之東,山南之東及江南、淮南,皆經砥柱(主)\〔上〕運,今並從沔,便於三門之漕也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湍,一本作『溲』。」

  其後莊熊羆言:「臨晉民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故鹵地。誠得水,可令畝十石。」於是為發卒萬餘人穿渠,自徵引洛水至商顏山下。岸善崩,乃鑿井,深者四十餘丈。往往為井,井下相通行水。水穨以絕商顏,東至山嶺十餘里閒。井渠之生自此始。穿渠得龍骨,故名曰龍首渠。作之十餘歲,渠頗通,猶未得其饒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同州本臨晉城也。一名大荔城,亦曰馮翊城。」

 《正義》:洛,漆沮水也。《括地志》云:「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,在同州西北亦四十五里。」

 《集解》:應劭曰:「徵在馮翊。」 《索隱》:音懲,縣名也。小顏云卽今之澄城也。

 《集解》:服虔曰:「顏音崖。或曰商顏,山名也。」 《索隱》:顏音崖,又如字。商顏,山名也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洛水岸。」 《正義》:言商原之崖岸,土性疏,故善崩毀也。

 《集解》:瓚曰:「下流曰穨。」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伏龍祠在同州馮翊縣西北四十里。故老云漢時自徵穿渠引洛,得龍骨,其後立祠,因以伏龍為名。今祠頗有靈驗也。」

  自河決瓠子後二十餘歲,歲因以數不登,而梁楚之地尤甚。天子旣封禪巡祭山川,其明年,旱,乾封少雨。天子乃使汲仁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。於是天子已用事萬里沙,則還自臨決河,沈白馬玉璧于河,令羣臣從官自將軍已下皆負薪窴決河。是時東郡燒草,以故薪柴少,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楗。

 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萬里沙在華州鄭縣東北二十里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晉灼曰:「衞之苑也。多竹篠。」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樹竹塞水決之口,稍稍布插接樹之,水稍弱,補令密,謂之楗。以草塞其裏,乃以土塡之;有石,以石為之。音建。」 《索隱》:楗音其免反。楗者,樹於水中,稍下竹及土石也。

  天子旣臨河決,悼功之不成,乃作歌曰:「瓠子決兮將柰何?皓皓旰旰兮閭殫為河!殫為河兮地不得寧,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吾山平兮鉅野溢,魚沸鬱兮柏冬日。延道弛兮離常流,蛟龍騁兮方遠遊。歸舊川兮神哉沛,不封禪兮安知外!為我謂河伯兮何不仁,泛濫不止兮愁吾人?齧桑浮兮淮、泗滿,久不反兮水維緩。」一曰:「河湯湯兮激潺湲,北渡污兮浚流難。搴長茭兮沈美玉,河伯許兮薪不屬。薪不屬兮衞人罪,燒蕭條兮噫乎何以禦水!穨林竹兮楗石菑,一〇宣房塞兮萬福來。」於是卒塞瓠子,築宮其上,名曰宣房宮。而道河北行二渠,復禹舊跡,而梁、楚之地復寧,無水災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殫,盡也。」駰謂州閭盡為河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東郡東阿有魚山,或者是乎?」駰按:如淳曰「恐水漸山使平也」。韋昭曰「鑿山以塡河也」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瓠子決,灌鉅野澤使溢也。」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柏猶迫也,冬日行天邊,若與水相連矣。」駰按:《漢書音義》曰「鉅野滿溢,則衆魚沸鬱而滋長也。迫冬日乃止。」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延,一作『正』。」駰按:晉灼曰「言河道皆弛壞也」。 《索隱》:言河之決,由其源道延長弛溢,故使其道皆離常流。故晉灼云「言河道皆弛壞」。

 《集解》:瓚曰:「水還舊道,則羣害消除,神祐滂沛。」

 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齧桑,地名也。」如淳曰:「邑名,為水所浮漂。」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搴,取也。茭,草也,音郊。一曰茭,竿也。取長竿樹之,用著石閒,以塞決河。」瓚曰:「竹葦䕫謂之茭,下所以引致土石者也。」 《索隱》:搴音己免反。茭音交,竹葦䕫也。一作「茇」,音廢,鄒氏又音紼也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旱燒,故薪不足。」

 一〇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河決,楗不能禁,故言菑。」韋昭曰:「楗,柱也。木立死曰菑。」

  自是之後,用事者爭言水利。朔方、西河、河西、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漑田;而關中輔渠、靈軹引堵水;汝南、九江引淮;東海引鉅定;泰山下引汶水:皆穿渠為漑田,各萬餘頃。佗小渠披山通道者,不可勝言。然其著者在宣房。

 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《地理志》盩厔有靈軹渠。」 《索隱》:按:溝洫志兒寬為左內史,奏請穿六輔渠。小顏云「今尚謂之輔渠,亦曰六渠也」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諸川』。」

 《集解》:瓚曰:「鉅定,澤名。」


  太史公曰:余南登廬山,觀禹疏九江,遂至于會稽太湟,上姑蘇,望五湖;東闚洛汭、大邳,迎河,行淮、泗、濟、漯洛渠;西瞻蜀之岷山及離碓;北自龍門至于朔方。曰:甚哉,水之為利害也!余從負薪塞宣房,悲瓠子之詩而作《河渠書》。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濕』。」

 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溝洫志行田二百畝,分賦田與一夫二百畝,以田惡,故更歲耕之。」

 【《索隱》述贊】:水之利害,自古而然。禹疏溝洫,隨山濬川。爰洎後世,非無聖賢。鴻溝旣劃,龍骨斯穿。塡閼攸墾,黎蒸有年。宣房在詠,梁楚獲全。